2019年蘇北發展急需人才引進計劃
一、引進范圍和具體條件
申報2019年蘇北發展急需人才引進計劃的應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我市各類企業工作或開展自主創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可放寬到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自主創業的引進人才,在所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投資不少于30萬元,且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社保等相關手續。2.企業引進的人才,已與我市企業簽訂工作合同,且確保自接受資助當年起全職在企業工作2年以上。所在企業注冊資金實際到賬在200萬元以上(不含外地企業在我市設立的分公司);省“雙創人才”資助對象,省“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培養對象創辦的企業,不受注冊資金限制。已入選“雙創團隊”“雙創博士”以及市縣引才計劃的人才不再列入資助范圍。申報2019年“雙創人才”“雙創團隊”“雙創博士”的,不能申報。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原則上不列入資助范圍,如確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大決策和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急需的人才,需報省人才辦審核同意。
二、遴選程序
1.材料申報。各地各單位根據通知精神,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申報。申報人所在企業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同時提供電子版)統一報送至企業所在縣區人才辦初審。2.組織評審。通過企業所在縣區人才辦初審的,由市人才辦組織綜合評審確定資助人選,上報省人才辦。 3.時間安排。各縣區人才辦請于12月1日前完成材料初審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情況匯總表提交市人才辦(EXCEL電子版一并提供)。
三、申報所需附件資料
申報需提供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職稱和資質證明(證書)、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書所屬權證明、在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和資歷的證明材料、反映人才能力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引才企業實際到賬在200萬元以上的驗資報告、獲得的各級獎勵(認定)和所建各類平臺載體資料。
1. 自主創業的引進人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和工商注冊登記資料(證明登記時間)、公司章程、驗資報告、企業社保等有關證明材料。 2. 企業引進的人才。還需提供與引進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引進協議、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個人所得稅證明、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的資質證明等。 附件資料按照上述順序用A4紙正反復印,隨紙質申報書一并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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