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區部份區域將禁放煙花爆竹
宿遷將出臺規定,市區范圍內煙花爆竹的禁燃區域、禁燃時間等事項。
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區域和場所
禁燃區域
市區通湖大道、環湖大道、學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閉合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燃場所
(一)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和高鐵商務區內;
(二)文物保護單位以及附近50米范圍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以及附近200米范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以及附近100米范圍內;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地點。
前款規定的地點,由公安機關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在上述規定以外的區域和場所,禁止在下列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一)中考、高考以及國家公祭日期間;(二)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三)每日的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期間,但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