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國稅局
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
江蘇省泗洪縣國稅局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泗洪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根據上級下達的工商稅收計劃指標,編制本地區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的各項稅收收入計劃,并組織實施。運用國家稅收杠桿對經濟進行調節和監督。(三)主管宿泗洪地區按規定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的各項稅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四)監督檢查泗洪地區有關納稅單位和納稅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受理泗洪地區應由國家稅務局管轄的稅務行政復議案件。(五)負責泗洪縣國家稅務局系統內部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和經費的管理。負責泗洪縣國家稅務局系統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崗位專業培訓及對納稅義務人的稅法宣傳工作。(六)監督檢查泗洪縣國家稅務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事項。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涉稅信息等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